身分證並列台羅拼音 內政部待政策決定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務會報二十一日通過姓名條例施行細則,增訂原住民名字可單列原住民族文字。身分證是否能並列台語羅馬字拼音,內政部說,涉及台語文化推動、書寫系統、姓名登記等事項,若政策決定會配合修正。

內政部務會報通過姓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簡任視察郭凱迪在會後記者會指出,這次修法主要因應五月廿九日公布修正的姓名條例中,增訂原住民名字可單列原住民族文字,以及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調查確認原住民族傳統姓名文化慣俗,再由內政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指引。

內政部表示,因此在姓名條例施行細中,增訂台灣原住民族應依指引取用傳統姓名及戶政事務所依指引受理原住民族基於文化慣俗改名等作業規範。

內政部說,這次修正姓名條例施行細則,明定原住民族取用傳統姓名應依指引申報,或以原住民文字登記者,也應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所列文字及符號;為利實務執行,明定若原住民族依姓名條例基於文化慣俗改名,且指引明確規範該族的改名文化慣俗,如雅美族依其親隨子名制文化慣俗申請改名,戶政機關得據以審認,當事人無庸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