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展延無共識 送協商

記者王超群、黃翠娟∕綜合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二十一日初審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關國土計畫法展延的期限,部分立委認為應如期實施,但有立委認為應先完備配套、補償措施再上路,由於朝野立委無法達成共識,最後保留送黨團協商。

行政院二十一日對國土計畫法實施進度表態,法案需有共識才能推出,目前仍有八縣市未繳國土功能分區圖,無法進行下階段的全面性溝通,是否延期還在蒐集意見,持續討論。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表示,相關子法年底前都會制訂完成,會全力準備好,「一定會上路」。

國土計畫法擬明年四月卅日上路,不過,朝野立委共提出廿七個修法版本,將原訂明年四月卅日上路的國土計畫法,要求再延長二到四年不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二十一日初審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在報告時表示,截至十月底為止,已有十四個地方政府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其中連江縣、金門縣、花蓮縣、新竹市、嘉義市等五個縣市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但仍有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東縣等八縣市未提送。

針對實施日期展延的條文,朝野立委無法達成共識,列席的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也表示,由於立委提案的版本眾多,且出發點也不太一致,建議保留送黨團協商。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在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國土計畫法必須要經過全國性的整體評估,才有辦法做到,對於朝野立委喊話延期上路,各地方政府的標準必須一致性思考,是否延期,或是全國提報等,目前都還持續在蒐集意見討論中。

李慧芝呼籲,地方政府盡快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計畫才能有下一步作業與討論,畢竟這是一個需要大家都有共識才能推出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