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國會改革釋憲讓大法官公信力失守!

從民調觀察,政治介入司法幾乎在許多、甚至是多數民眾心目中已成定見,大法官的公信力如滴水穿石般地流失。圖為憲法法庭。(中央社,資料照)

國會改革法案司法院憲法法庭作出部分合憲、部分違憲、但核心內容幾乎全都違憲的釋憲結果,引發強烈爭議;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十八日公布的民調,不接受憲法法庭此一釋憲結果的比率高達百分之四十三,比接受的比率多出近十二個百分點。所謂「司法是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台灣民意基金會的這份民調堪稱一葉知秋,大法官的公信力正在一步一步地失守。

仔細觀察台灣民意基金會的這份民調,除二十歲至二十四歲年齡層的接受度高於不接受度之外,其他各年齡層都是不接受度高於接受度;就教育程度觀察,從初中∕國中到大學及以上,所有教育程度的受訪者都是不接受度高於接受度;除軍公教人員、農民、學生之外,其他職業類別都是多數不接受;以行政區域來看,所有縣市都是不接受度高於接受度。簡言之,此次憲法法庭的釋憲,幾乎遭到民意全面性地搖頭。

再從政黨傾向觀察,除民進黨支持者的接受度高於不接受度之外,國民黨、民眾黨的支持者都是不接受度高於接受度,中性選民也是不接受度高於接受度。就此觀察,此一民調結果幾乎正如許多評論所指,當時釋憲的十五位大法官都是政治傾向偏綠,以至於此次釋憲結果只在民進黨支持者的同溫層中接受度較高。再反觀賴清德就任總統之後首度提名的七名大法官人選,仍被在野黨批評為「將司法院應嚴守之超然與獨立性置若罔聞」,倘若賴總統仍然堅持這七名人選,大法官的公信力恐將更進一步遭到侵蝕。

尤其是,台灣民意基金會指出,此一釋憲結果「未能定分止爭,化解朝野衝突」,更值得賴總統深思。須知,「定分止爭」乃是法律的最終目的,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也曾說「法官有義務,也有責任確保訴訟當事人及關係人對於司法審判產生信賴;因為缺乏此等信賴,司法將喪失其定分止爭之功能,法治亦無以實現」。顯然,民進黨政府治下憲法法庭的此一功能已然式微。

或謂,台灣民意基金會十八日公布的民調只是單一案例,未必能夠準確反映民意。但台灣民意基金會今年七月份民調顯示,憲法法庭若作出「立院職權新法(即國會改革法案)違憲」的民意反應,二十歲以上受訪者的接受度高達四成九,比不接受度多出約十六個百分點,但在最新民調中完全翻盤,顯然釋憲結果讓民意大失所望。

尤其是,台灣民意基金會七月份的民調,呈現百分之四十九點七民意「對司法院大法官的獨立自主性」沒有信心;七月底《美麗島電子報》民調顯示,百分之五十一點五的比率不相信「大法官能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八月初TVBS民調雖顯示四成民眾信任大法官能公正判決釋憲案,但不信任的比率也達百分之三十七。從這些民調觀察,政治介入司法幾乎在許多、甚至是多數民眾心目中已成定見。

事實上,憲法第八十條就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現行大法官交錯任期的設計也是為了減少政治力干涉。但蔡英文於二0一六年五月就任總統之後卻漠視這些精神,十五名大法官幾乎將「綠友友」們提好提滿;甚至,前大法官並任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在蔡前總統提名時就產生違憲爭議。儘管在野黨和輿論多有質疑,但民進黨卻始終是「裝睡的人叫不醒」。如今大法官的公信力如滴水穿石般地流失,賴總統是該三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