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入台鹽綠能弊案,逃亡躲藏廿四日後,十一月廿五日投案,檢方同日訊後火速聲押,台南地院晚間召開羈押庭,認本案牽涉利益龐大,相關情節待偵查釐清,且陳啟昱無視法院傳喚故意不到庭,顯有逃亡事實,認有羈押必要,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廿五日晚間召開羈押庭,案經台南地院訊問,認陳啟昱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及特殊背信罪等犯罪嫌疑重大。台南地院對照陳啟昱與同案被告相關證詞,陳與同案相關人供述有多處矛盾及不相同之處。
考量台鹽綠能弊案情節、牽涉公司利益龐大,相關案情有待偵查一一釐清,另兼衡陳啟昱與本案被告、證人間彼此相互熟識,審酌陳啟昱在本案中角色及社經地位,本案犯罪事實龐雜,相關涉案人員甚多,顯然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
另台鹽綠能弊案已是全國矚目案件,陳啟昱前無視法院傳喚而故意不到庭,已有逃亡事實,如不羈押無法釐清全案始末並確保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