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吸金逾8億 二審判14年4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綽號「發哥」的陳超羣自一0一年起誆稱在澳門等地經營賭場、VIP賭廳及生技公司,只要投資每月即可獲取投資金額百分之三至十不等紅利,四年吸金八點八億元,後潛逃出境遭通緝返台受審。因違反銀行法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廿六日二審改判陳十四年四月,不法所得沒收。

陳超羣雖僅國中畢業,惟前從事博弈仲介人工作等,在博弈業經營多年,憑藉對相關產業了解加上善於包裝自身形象,偽裝賭場大亨形象,還利用名人光環鍍金,藉以吸引投資人入局,受害人中也不乏調查局、警察局官長,多人領到高額利息也積極推廣下線,投資人直到一0五年發現沒領到利息才發現是吸金盤騙局。

檢警調查發現,陳於一0一年間在高雄鼓山區設立辦公室,對外稱在澳門威尼斯人賭場、新加坡金沙賭場經營VIP賭廳及生技公司,參與投資其賭場、生技公司,每月可獲取投資金額投資金額百分比紅利,投資達一定金額還可招待前往澳門、新加坡之賭場參觀旅遊。

另投資人若招攬其他下線投資達一定金額即可取得「經營管理權」,負責代集團收取資金及發放紅利,還能多收取不等紅利。陳透過招攬投資方式吸金,四年間吸金達八億九千九十八萬元,陳後還欲掩飾、隱匿非法所得,將收取款項帶往境外,涉嫌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洗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