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房屋稅新制自今年七月起實施,攸關大眾權益的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於該屋設戶籍,才能享有百分之一點二自住用稅率。稅務局表示,共有十一萬人受到影響,然至今仍有九萬三千人尚未辦理,地政局呼籲民眾盡早規劃,以免房屋稅大幅提高。
財稅局表示,房屋欲是用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須符合自助房屋三要件,包括無出租及營業,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最重要的是,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標準以下者,稅率由百分之一點二調降為百分之一。
財稅局提醒民眾,若於一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前,房屋未完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登記,將無法適用自住用房屋的優惠稅率,屆時將依非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財政部基準,非自住稅率為百分之三點二至百分之四點八,與自住用房屋稅率相比,稅額將至少增加一點六七倍以上,稅負將大幅提高,為避免因而產生不必要稅務負擔,財稅局呼籲相關屋主儘早辦理戶籍登記,確保符合自住優惠稅率,減輕稅務壓力。詳洽
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