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霸凌 中市首設申訴機制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二十九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多位議員關心公家機關職場霸凌案。市長盧秀燕說,市府展現態度,六都中率先成立機制確保同仁申訴權益,公務同仁相對各行各業勞工較有保障,政府的組織大、預算也夠。針對霸凌案設有申訴管道、審查程序等機制,過程必須依法遵循一定的流程、人員參與及法律判斷。

盧秀燕說明,市府重視同仁權益,在六都中率先成立相關機制確保同仁申訴權益,展現態度;市府建立相關制度且有效處理,免費諮詢專線有八百四十二人次使用,顯示同仁善用此諮詢管道保障自身權益,一對一顧問諮詢也有一一一一人次使用。

另外,單位中可能大家意見比較多、會感覺到不愉快,舉辦十六場團體諮商;並安排員工協助課程,鼓勵同仁表示意見,有四千九百五十人次上課了解相關權益、機制及處理程序。

人事處指出,市府同仁職場霸凌,市府提供多元管道接受申訴,包括機關內專責處理人員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進行事件通報,通報首長、相關單位,人身侵害緊急事件通報一一0、一一九及其家屬。

市府協助當事人依意願以書面或言詞提出申訴,須具名及提供事實與相關資料,啟動職場霸凌處理流程,組成申訴處理調查小組、調查期間注意保密及公平對待、兩個月內完成調查、檢討相關人員責任。成立者,作成懲處或其他適當處理、不成立者,仍應審酌審議情形作必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