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對於議員聲稱教育局對近期北市教保服務機構不當對待幼生事件「市長三大承諾跳票」等指控,台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一日駁斥,全部都不是事實,議員誤用停聘、停職及解聘等法律用詞,胡亂指控「市府拖了三個半月才對該教保員停職」。
湯志民表示,教育局八月十九日接獲通報,八月二十日即函文命陳姓教保員「停職」,其法律效果均為一致。另,未立刻停止委託經營合約事,亦非事實。教育局於十一月二十日即發文請國防部與受託經營之德育護理健康管理學院於一個月內終止委辦契約。
該案市府於接獲校安及家防中心通報當天就組成府級跨局處緊急應變小組、第一時間保存並調閱近兩個月監視器等證據、同步主動聯繫司法機關;調查過程中,除了調閱監視器資料,也陸續做了十場次訪談,以最快速度完成調查,主動發現此前未通報過的另外兩案,也都在第一時間分案、命其停職、認定後懲處。
重申,司法程序之羈押、起訴與幼教法規之「停職」、「解聘」意義不同。陳姓教保員於九月十日始遭檢調羈押於看守所,至十一月二日遭起訴,迄今未有一審判決,遑論判決確定。議員質疑其起訴後始以裁罰、停聘並非事實。
湯志民強調,市府第一時間就積極全力處理,為的就是與孩子及家屬站在一起。抨擊,兒童保護案件不應被議員扭曲為政治操作的工具,亦請民意代表勿混淆視聽,誤解行政處分與司法程序,藉以攻擊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