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塔吊砸中捷釀1死15傷案 法院首開庭2工人認罪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興富發台中建案「文心愛悅」的塔吊吊臂去年五月十日掉落,砸中台中捷運,釀成靜宜大學助理教授林淑雅身亡,其餘十五名乘客受傷,台中地檢署起訴當時操作、指揮吊臂的許姓、呂姓工人,其餘法人、涉案人都獲不起訴或簽結,九日台中地檢署首開準備程序庭,二名工人都認罪,但質疑涉案塔吊已二十年,是否因機械故障而無法承受「微調」釀禍。

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塔吊吊臂砸中台中捷運車廂案,涉案五十歲許姓工人是負責拆除塔吊的指揮手,五十一歲呂姓工人則是司機,二人都被檢方認定,在操作過程涉有疏失,被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起訴,昨日上午台中地院首開準備程序庭,由受命法官江健鋒審理此案,除了許、呂二人出庭之外,林淑雅胞弟、搭車的一名外國籍乘客柯林,都有出庭。

許男表示,針對此案認罪,不過檢方指控塔吊會釀禍是側向拉力造成倒塌,當時他僅是做「輕微調整」,先往右再調回原本位置,不應該在做微調時就倒塌,該塔吊已使用二十年,是否有結構問題,導致無法承受側向拉力。呂男則說,針對檢方起訴過失致死、過失傷害不爭執,但當天太陽大,自己眼睛有散光,所以無法用眼睛看到吊掛物,都是聽取指揮手的指示跟操作。

二人的律師也說,此案二人無前科,除了外籍人士柯林因賠償金談不攏,其餘被害人都已達成和解,請求法官給予緩刑。

林淑雅的胞弟則說,此起工安意外如此重大,造成嚴重傷亡,不適合給予被告緩刑。外籍人士柯林說,此意外造成他視力減損、腦震盪及精神損害,造成的傷害是永久性的,請求法官依法量處兩名被告適合的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