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除議員職務 史雪燕要提訴願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南投縣議員職務的史雪燕九日指出,當年合法入籍且沒被要求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現在卻為台灣民眾黨員李貞秀案而受波及,她一定提行政救濟。

也是陸配的李貞秀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可能在明年遞補上任,但李仍有中國籍遭內政部認為不能擔任公職,擔任南投縣議員的史雪燕被指也未放棄中國籍。

內政部六日表示,史雪燕未在就職前依法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在就職日一年內完成放棄並提佐證資料,內政部已依法解除議員公職;南投縣議會說,史雪燕可提行政救濟,如果敗訴確定,議會再追討史雪燕任職期間所領費用。

目前在中國大陸的史雪燕表示,內政部追溯到她宣誓就職日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並解職不合理,她雖是陸配,但入籍台灣,所有流程合法。

至於目前是否仍保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籍,史雪燕說,當初是配合內政部移民署要求放棄中國大陸戶籍,之後才拿到台灣身分證、護照與台胞證,現在要入境中國大陸,跟台灣民眾一樣要用台胞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