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一名擔任乩童的二十歲男子,佯稱其經神明降駕附身對一名未成年少女強抱撫摸胸部。彰化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將他判處八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該男在一間廟宇擔任乩童,其明知前來問事的少女係未成年,竟自今年六、七月起,屢次用Line佯稱其經神明降駕附身與少女聊天,藉以取得少女信任,並假借神明降駕之名義,以Line向少女傳訊稱:「吾有交代哥哥(指該男)了」、「還有神明要去找妳」等語,再以要拿飲料給少女為由前往少女住處。
男子抵達後,先在該處車庫外,假意與少女聊天,並向少女表示欲親吻她,少女拒絕後,竟違反少女意願,強行親吻得逞。待少女走入車庫後,又跟隨她走進車庫,突然自背後強行抱住她,並撫摸她的胸部。少女不甘受辱,向家人說出此事,再前往報警。
被告偵訊時辯稱他與被害人為男女朋友關係,做上述行為時,曾徵得被害人同意。因為被害人只會聽從神明的意見,不聽從他的意見,他以神明的身分要求被害人與他在一起,想法很簡單,就是想讓她過得幸福,帶她出去透透氣等語。但不被採信。
法院審酌被告為逞一己私慾,竟先假借神明降駕名義與被害人見面,再對之猥褻,對被害人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顯見被告法紀觀念薄弱,所為殊無可取,惟念其於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被告表示希望能賠償被害人,但被害人家屬表示並無洽談調解意願等情,量處八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