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溫泉偷拍狼 30萬交保不得外出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林姓男子多次闖入北投某溫泉會館露天湯池後方,偷拍民眾泡湯影像的,並將這些影像販賣牟取不法利益。士林地方法院十二日首度開庭並提訊在押林男,因其坦承犯行且羈押期限將屆,法官裁定林男以新台幣三十萬元交保,並令其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同時施以電子監控,確保其不再犯案或逃亡。

士林地檢署的起訴指出,林男在民國一0八年八月間加入網絡論壇「創意私房」,與論壇主持人「老馬」聯手販賣偷拍影像。自一一0年至一一二年間,林男多次潛入北投某溫泉會館露天風呂後方,偷拍客人泡湯畫面並出售,非法獲利高達一百十三萬餘元。

檢察官經偵辦查獲林男不法行為,並依據刑法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販賣他人遭竊錄性影像、無故侵入建築物及附連圍繞之土地,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法蒐集與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對林男提起公訴,並聲押獲准至今。

士林地方法院十二日首度開庭並提訊在押林男,鑒於此案涉及婦幼及兒少案件性質,法庭採取不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