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交通部公路局十七日表示,今年汽燃費補繳期限進入倒數,請儘速繳納,逾期未繳納汽燃費者,最高可處三千元罰鍰外,後續將未繳納金額移送強制執行。
公路局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七月開徵,營業車則於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公路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逾期未繳納汽燃費者,除依公路法處以罰鍰三百元至三千元外,後續將未繳納金額移送強制執行。
公路局提醒,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 ,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
另持信用卡繳費應自行負擔手續費用,若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除了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此外,公路局也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申請會員請至「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申辦,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