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臉製A片 網紅小玉判賠185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網紅「小玉」朱玉宸及其助理莊炘睿利用「深偽」技術,把一百十九位政界、社會名人的面容替換到AV女優臉上,製作成高度擬真的性愛影片在網路上售賣。其中,六名被害直播主或YTR在二審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高等法院十八日判決小玉及莊男須賠償每人各二十萬至五十萬元不等,總計應賠一百八十五萬元。全案可上訴。

一審時,新北地院判處小玉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高院去年十二月二審將刑期加重至六年八個月,其中五年不得易科罰金,另一年八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而莊炘睿構成多罪應執行四年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刑事判決今年五月定讞,小玉已被發監服刑。

六名被害直播主或YTR在二審附帶民事求償,指自身為有大量粉絲、具影響力的網紅,影片流傳使其易遭誤認拍攝性隱私影片,名譽權受侵害,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各五百萬元、共三千萬元精神慰撫金。

高院審理認定名譽權受侵有據,判小玉及莊男須賠償每人各二十萬至五十萬元不等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