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適用擬延至118年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因應生成式AI技術快速發展,以及世界淨零減碳趨勢,行政院會今(十九)日擬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除了將適用時間延長至二0二九年,投資抵減項目也新增人工智慧、節能減碳等項目。草案若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現行產創條例第十條之一規定,截至今年底,投資智慧機械、導入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相關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支出金額合計達一百萬元以上、十億元以下,經專案核准可適用當年度抵減率五%或分三年抵減率三%。

由於產創條例第十條之一投資抵減年底將落日,本週行政院會擬討論、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二修正草案。

其中,修正草案為鼓勵產業持續智慧升級、配合5G應用商機與資安防護日趨重要,因此保留現行智慧機械、5G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等投資抵減項目,同時為因應AI應用快速發展,鼓勵企業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以及配合全球減碳趨勢與我國二0五0淨零排放目標,草案也增訂人工智慧、節能減碳項目,盼促進產業運用租稅優惠積極投資。

配合適用項目增加,草案將現行適用投資支出金額上限十億元提高至十八億元,盼讓產業多投資AI與節能減碳設備,加速數位與淨零雙軸轉型。至於施行期限則延長至二0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產創條例其他租稅優惠條文拉齊。

至於產創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二修正草案,為擴大適用申請對象,引導有限合夥創投事業資金可多挹注新創事業,草案下修門檻,將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的實收出資額門檻由現行三億元調降為一點五億元,其中投資新創事業金額比例提高至五十%。

另外,為鼓勵更多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事業,草案也下修門檻並且擴大適用對象,新增個人投資設立二年以上未滿五年的新創事業,且投資額達五十萬元,將適用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