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被父虐 母漠視打電動 獨留兒傷重不治被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多歲莊姓夫妻在今年七月間得子,八月間將男嬰接回租屋處照料,但莊僅因男嬰哭鬧,即涉以呼巴掌、高空拋接、大力搖晃等方式施虐,莊妻目睹也未制止或將男嬰送醫,夫妻還獨留男嬰在家三小時,跑去鄰居家打電動,返家時男嬰已無生命跡象,至九月初不治,檢方聲押莊獲准,近日偵結依傷害致死、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莊姓夫妻。

起訴書指出,二十二歲莊姓男子與二十歲吳姓女子是新手爸媽,今年七月間吳女才產下男嬰,八月間二人將男嬰接回租屋處照料,但莊不顧男嬰當時僅是出生十多天的嬰兒,腦部、頭頸部尚未發育完全,十分脆弱,僅因男童哭鬧,加上認為若男童哭鬧,妻子就會接手照料,因此從八月五日至二十四日,陸續對男嬰施虐十次。

莊男會把男嬰放在大腿處,以右手呼巴掌三至四下,或用手反覆拍打男嬰頭部,還會以雙手大力左右搖晃、高空拋接,甚至是以手指掐捏男嬰耳朵,造成雙耳多處開放性傷口、顱內出血、雙眼視網膜出血等傷勢,莊犯行時,莊妻曾目睹,但未制止、送醫,或通報警政、社政單位介入。

八月二十五日晚間九時許,莊姓夫妻見男嬰入睡後,將男嬰獨留在租屋處,二人前往林姓鄰居家打電動、聊天,直至二十六日凌晨才返家,不過男嬰當時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九月六日晚間六時許,男嬰因顱內出血、大腦水腫缺氧、急性肺泡肺炎等併發症,傷重不治,院方認為男嬰新舊傷雜陳,頭部有遭外力擊打跡象,依法通報警方介入調查。

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莊涉犯家暴傷害致死罪、吳女涉犯過失致死罪,偵結起訴,全案將移審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莊在偵查時已被檢方認定犯罪嫌疑重大,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