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陳金龍∕綜合報導
《財劃法》二十日三讀修正通過。根據財政部初步試算,中央將大幅增加釋出三千七百多億元給地方,台北市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增加四百十六億元,居全國之冠;增幅最高則為連江縣百分之三百五十八。
財政部強調,此版本數據僅為初步試算,尚有分配指標權重的文意待進一步釐清;另外,中央挹注地方財源除統籌稅款,若加計一般性補助款,部分地方政府獲配財源恐將超過其支出所需,易造成支出浪費,影響地方財政紀律問題。
根據財政部初步以一一四年度稅收預算案設算,除既有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四千六百多億元;修法後,中央將要大幅增加釋出三千七百多億元,整體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達八千四百多億元。增加的三千七百多億元大致相當於一整年貨物稅、證交稅合計實徵數。
修法後,台北市獲配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將由現行六百九十七億元,增加至一千一百十三億元,大增四百十六億元、增加金額居全國之冠,增幅為近六成。新北市從五百四十多億元增為九百十七億元,成長六成八。桃園市則從三百五十八億元增為六百十七億元,成長幅度七成二,增幅為六都最顯著。台中市則由四百四十六億元增至七百零八億元,增加二百六十二億元,增幅約百分之五十八點八。
至於非六都修法前後的獲配金額變化,十六縣市至少都倍增。其中,屏東縣從原本一百二十三億元增為二百五十七億元,成長百分之一百零九、幅度最小。連江縣從原本的七億元增為三十三億元,成長幅度達百分之三百五十八點四,居全國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