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檢舉違停挨罵受辱求償八萬元敗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杜姓女子因在陳姓男子店面前人行道拍攝陳男店家客人違停車輛,兩人因而發生口角。陳男氣得辱罵杜女「蕭查某」、「屎尿」等語,杜女因此求償八萬,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時認陳男屬於一般人常見反應,並非單純直接對於杜女人格羞辱、貶抑,據此難認主觀上有直接侮辱故意,因此駁回告訴。

陳男一一一年三月七日中午因不滿杜女在其店門口人行道前,持手機拍攝客人違規停車發生口角,陳男稱杜女長期無故檢舉其店面違停車輛,害他無法做生意,當時只是請杜女不要再拍攝,且該處為社區公用停車位,並無違停事實。至於相關「蕭查某」、「屎尿」辱罵言論則是對杜女所為的喃喃自語,並沒有要針對對方。

法官勘驗案發當時影片,發現二人是就車輛是否有違停爭執,陳男更因對方手機錄影蒐證行為和回擊言論更加激動,可見得陳男不甘示弱回擊,屬於一般人常見反應,並非單純直接對於杜女人格羞辱、貶抑,據此難認主觀上有直接侮辱故意,因此杜女請求賠償侵害名譽權的精神撫慰金新台幣八萬元並無根據,審結後駁回杜女告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