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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應謹慎 勿讓愛心遭濫用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想要捐款給飼養流浪動物的民眾要注意,市府社會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檢舉,指有狗園違法勸募金錢及飼料,質疑未將捐款運用於動物照顧,欺騙捐款人愛心,社會局除進行調查外,也希望捐款人,如遇有動物保護團體進行勸募時,應先辨識捐款合法性,確保捐款人權益。
 社會局指出,市長黃偉哲一向重視動物保護政策,也督促社會局一定要為捐款人把關,社會局提醒民眾若欲捐款,一定要留意有無衛福部或各縣市政府的活動許可文號,以及在網路上公開資訊,以免愛心遭到濫用。
 社會局提醒民眾,捐款人想要捐款時,可以到衛生福利部網站公益勸募管理系統,查詢確認勸募團體名稱、勸募活動名稱、許可文號、勸募期間及勸募金額。
 如果不是公益勸募條例規定的團體而發起勸募,將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裁處新台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或名稱。
 且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應向衛福部或各縣市政府申請,經許可後才可以進行勸募活動,活動結束後也需要上網公告募得財物使用情形與成果。
 社會局長陳榮枝表示,動物保護涉及不特定多數人之公益,應受公益勸募條例規範。社會局除多次輔導動物飼主勿對外公開募款帳號以免涉法,社會局也會查核團體的會務及財務狀況,宣導應開立收據給捐款人,定期辦理公開徵信,讓捐款人了解捐款運用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