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兩度搞失蹤 花淑珍在北部被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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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淑娟、盧萍珊/台南報導
 佳里區民花淑珍經小三通入境接受居家檢疫十四天,自七日至十六日均有聯繫,十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卻透過電話聯絡不到人,里長和里幹事會同警方到居家處也找不到人,市府依傳染病防治法,公布姓名協尋,晚間已經獲知確實去處,由區公所與警方連夜驅車前往帶回的路上,一切依法處理中。
 住佳里區的花淑珍,是在二月四日從大陸廈門循小三通返台,依規定要居家檢疫十四天,直到十九日才能解除禁令,她先後兩度搞失蹤,日前跑到市場買菜,由警方找到人帶回家中。
 十七日再度神隱跑到北部找朋友,沒有告知家人,讓里長、里幹事找不到人,再度由警方尋人,沒想到竟跑到北部。
 區公所昨天依規定要聯繫兩次,卻都聯繫不到人,因而透過警政機關協尋,仍未找到人;花女未依傳染病防治法,履行居家檢疫義務,為維護公眾健康權益,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一項第4款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規定,市府傍晚公布她的姓名。
 晚間,民政局表示,經由通報,已掌握花女行蹤,正由區公所與警方連夜驅車前往帶回的路上,一切依法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