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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前未申報空汙費 東縣:要罰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縣去年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案件中,依環境保護局統計有關空汙費申報件數共二六一五件,但仍有未先進行申報空汙費而先行施工的案例,環保局十七日呼籲業主,未申報而先行開工,不但需罰款,且將加徵利息及滯納金。
 縣環保局指出,去年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案件中,並未全數主動申報,經該局查證後發現,民眾誤解符合免繳資格,即可不需辦理申報空汙費就施工的錯誤觀念。
 縣環保局表示,依據空氣汙染防制法第十六條規定,凡有產生懸浮微粒汙染者,不論是營建業主或民眾都應於施工前申報空污費,呼籲民眾依法先申報空汙費後才能施工,若相關施工地點未申報空汙費經查獲後,不僅需加徵利息及滯納金,且若已逾期三十日,將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舉凡涉及因施工產生粒狀汙染物者,皆應主動申報繳納空汙費,如對空氣汙染防制費申報的流程、費率或所需檢附的文件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電話至環保局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櫃檯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