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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肺炎疫情影響 高市已有四家業者向勞工局通報無薪假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高雄市勞工局統計,截至二月十九日為止,已有四家事業單位因疫情通報實施無薪假,受影響勞工為十五人。勞工局強調,資方要求放無薪假必須是經過與勞方通過協商同意,否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二十二條,可處罰鍰二萬到一百萬元。
勞工局指出,這四家業者中,一家為電子產業,公司產品主要營業區域在中國,受疫情影響,業務大幅縮減;另有旅行社及專門替「旅行社」開發、設計、維護程式的行銷顧問公司,第四家是設計題庫試卷、專門舉辦測驗競賽的公司,因疫情停辦競賽。面對疫情掀起的事業單位無薪假連鎖效應,勞工局盼協助勞資雙方一起度過難關。
勞工局長王秋冬表示,減少工時就是民間事業單位所謂的「無薪假」,依法減少工時必須是因為受到景氣影響,按中央勞動部解釋,疫情影響到景氣,但資方應該要先跟勞方協商,且協商後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並通報各地方勞政主管機關。
他說,若在勞工未同意前就被迫減少工時,導致工資縮減,代表工資沒有全額給付,依違反勞基法第二十二條,可處罰鍰二萬到一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