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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可採線上聲明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從三月起申辦不動產登記可採用「線上聲明」,市府地政局表示,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不但便利且避免民眾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之往返奔波。
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為確認當事人的身分及真意,以往在申辦不動產登記時,除了契約書等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已依法公證、認證或地政士簽證,或已檢附當事人印鑑證明等特別條件外,登記義務人均需親自前往地政事務所,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核對身分。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為推動土地登記免當事人親自到場之多元管道,三月二日起,內政部特別新增土地登記「線上聲明」的措施,民眾只需線上登錄資訊,再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即可取代過往登記義務人臨櫃核對身分的不便,也不必再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同時也要提醒地政士及律師的專業責任,務必詳實核對線上聲明之當事人身分,事涉土地登記義務人真意的表明,至為重要。
地政局表示,「線上聲明」分為三步驟,首先,當事人須以自然人憑證,於指定網站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其次,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後,驗證聲明。最後再由代理人送件,網路聲明將搭配實體案件,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以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