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已離職的護理師謝淑美與群創公司王姓女副理,共謀假藉團購新光三越禮券轉賣櫃姐賺價差為由,向一名陳姓男子招攬吸金逾千萬,東窗事發後,尚欠對方百餘萬,兩人被告上法院。法官判謝、王須連帶賠償一百卅二萬五千元給陳男。
這件吸金案發生於一0四年十月至一0六年十月間,謝淑美當時任職奇美醫院柳營分院,她向院內同事及友人佯稱與新光三越百貨公司高層熟稔,可透過特殊管道以市價七五折至八五折購得禮券,集資購買再轉售,賺取一成至一成八不等價差,不法吸金總額達卅九億兩千五百多萬元。同案被告除謝淑美外,另有六人,包括吸金下線群創光電公司資深王姓女副理等;被害人散布嘉義、台南總數逾百人受害。
檢察官偵查期間,先後查扣謝女、王女等人的動產、不動產,總計一千零十四萬元;另外,謝淑美於偵查期間已陸續匯還卅八億四千二百多萬元。刑事部分,全案現在台南地院審理中。被害人陳姓男子不甘損失,單獨對謝淑美與王姓女副理提出民事求償。
台南地院民事庭認為,謝淑美和王姓女副理共謀假藉集資投資新光三越百貨禮券,可牟取高額紅利為由,對陳男非法吸金達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後來陳男領回本息一千一百十七萬五千元,還有一百卅二萬五千元餘款未取回,這筆損失必須由二人連帶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