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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臉書頭像搞笑造謠 女吃官司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市警三分局日前接獲黃姓女子檢舉「臉書頭像遭盜用,並造謠新冠病毒疫情」,造成親友恐慌。警方傳喚何姓女子到案,她強調,搞笑創作希望搏君一笑,沒想到玩笑開大了,訊後依《傳染病防治法》函送法辦。
黃女表示,近期無出入境紀錄,也未罹患任何疾病,假消息在親友間傳開,才知道自己肖像被盜用,希望警方嚴辦,還其清白。貼文者何女遭受網友抨擊,提醒散布假消息的嚴重性,何女察覺玩笑開大了,自動將貼文下架。
警方調查,四十八歲的何女在某個擁有一萬多人粉絲臉書專頁,自創「台南狂犬新冠病毒」名詞,並盜用黃女頭像貼文,杜撰黃女為新冠病毒散播者,被她咬後除會有意識模糊、顫抖等症狀,眼睛瞳孔也會縮小,臉色發白如紙,有如哈士奇一樣。
何女自認搞笑創作,未料此一貼文未達笑果,反而引來網友抨擊,負評不斷,還被警方傳喚到案說明,依《傳染病防治法》函送法辦。
三分局呼籲,散播傳染病流行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依《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處三百萬元罰鍰,亦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切勿以訛傳訛,造成社會大眾不必要之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