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嬰打斷肋骨 狠父判2年半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高雄市蔡姓男子與潘姓妻子因不堪照顧壓力,長期凌虐剛出生的親生兒子,不僅未按時餵奶導致男嬰嚴重營養不良,更因嬰兒哭鬧動手毆打致肋骨骨折,甚至將熱湯掛在嬰兒座旁造成燙傷。高雄高分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蔡男二年六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原審量刑妥適,駁回蔡男上訴,全案定讞。

蔡男與潘女於去年九月生下兒子,卻未善盡父母照顧責任。直至今年二月就醫時,已滿五個月大的男嬰體重僅有三點七公斤,相較於出生時的二點八四公斤僅增加零點八六公斤,生長曲線低於同齡嬰兒的百分之三,發育嚴重遲滯。

此外,蔡男更涉及多起肢體暴力與疏忽傷害。去年十二月間夫妻倆開車載子女外出,蔡男竟將購買的熱湯掛在兒子乘坐的汽車座椅前方,行車晃動導致熱湯潑灑,造成男嬰左小腿燙傷。

隨後在今年一月底至二月初期間,蔡男因不滿兒子哭鬧,竟在租屋處徒手毆打才四個月大的兒子胸口,造成男嬰肋骨骨折。同一時期,蔡男將兒子放在高度約五十公分、四周無圍欄的床鋪邊緣後逕自入睡,導致男嬰翻身跌落地面,造成顱骨骨折、腦出血及臉部多處瘀青。

潘女被判刑一年六月,另有八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潘女部分因未上訴已先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