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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吻4歲女童 躁鬱男判1年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唐姓男子前年帶兒子到淡水區某宮廟遊玩時,被控強吻四歲女童,女童母親目擊後報案。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四度強吻女童,二十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一年六月。
民國一0七年九月十九日晚間六時許,唐男帶著兒子到住家附近的宮廟遊玩,當時一名女子也帶四歲及兩歲女兒在散步。唐男被控趁女童母親忙著照顧妹妹不注意時,先後四度對獨自玩耍的女童親吻。
唐男最後一次親吻女童時,被其母親目睹,嚇得趕緊制止並回家,事後上網貼文並報警;唐男也上網回應其臉書貼文,表示自己沒有惡意並道歉。檢警依現場監視器畫面,認定是唐男涉案,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唐男到案坦承犯案,因為小女孩太可愛,才會忍不住親吻,沒有惡意。
法院指出,唐男罹患躁鬱症,有定時服藥,依精神科醫師鑑定指出,唐男犯案當時因更換藥物,以致病情不穩、輕躁症發作,因此依刑法規定減刑,昨日依成年人對未滿十四歲男女強制猥褻罪判刑一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