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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汙水費?議員看法兩極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市汙水下水道建設接管率近百分之四十,市議員陳薇仲建議比照高雄市,當年在接管百分之三十五時開徵汙水費,不過引起議員兩極看法,呂美玲認為,還沒開始營運就要收費,不符使用者付費原則。
市議員陳薇仲提案,基隆市汙水下水道逐年向中央申請經費新建,但在既存汙水下水道的修繕維護卻顯經費不足,時有人孔蓋遺失、毀損或滲漏等問題。
以今年度針對汙水下水道管線權責調整、繪圖、檢視、維護及清疏、管理等編列四百五十萬元,僅較去年多編了五十萬元,她質疑預算額度是否足以解決二O一九年下半年多處民眾陳情汙水下水道通報卻未能及時解決的問題。
雖然基隆接管率還未達百分百,陳薇仲建議市府參考高雄經驗,在二O一五年汙水下水道接管達到百分之三十五時,依照「下水道法」隨水費徵收汙水費作為後續維護費用,並且施行至今,基隆市也有自己的條例,建請市府工務處研擬。
不過,市議員呂美玲認為,汙水下水道是文明城市必要的建設,但還沒有開始營運就要收費,好像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而且收了經費使用也會有問題,市府應審慎評估。楊石城也聽說汙水下水道工程目前停擺狀態,要市府說清楚。
市府工務處長張元良表示,汙水費隨水費開徵牽扯層面大,會進一步評估,正反兩面意見都有,都會納入研議。
目前汙水二期工程在收尾,汙水三期正在招標,有部分已招標出去了,應該是在轉換過程當中,沒有完全停擺,仍持續在做,幾件標案包括南河系統八標、北港十二標都決標,今年陸續都會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