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一個人捐贈器官可以救很多人,讓無數家庭受惠。依據「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器官捐贈者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等候器官移植時有優先權,透過親人受惠,提高器官捐贈意願。台中市衛生局指出,台中市今年已有三七六二位民眾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讓愛與生命延續。
衛生局說,腎臟衰竭者僅能依靠洗腎維持生命,心臟、肺臟或肝臟衰竭者更可能因疾病進程而死亡,如有合適器官,即可進行移植手術,恢復健康、重獲新生。依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資料,目前全台仍有一萬多人等待移植,每年器官捐贈人數約兩百多人,供需嚴重失衡。
衛生局指出,王媽媽四十五歲時發現罹患肺腺癌,人生最後三、四個月幾乎在醫院度過,住院期間偶然看到志工宣導器官捐贈,深切了解重大疾病患者的煎熬,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造福許多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將愛與美好留在人間。」
衛生局長曾梓展強調,人生走到最後,不是只能等著生命殞落、消滅,可以選擇器官捐贈,讓愛延續、點亮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