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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南州鄉代會主席涉賄選 當選無效確定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南州鄉民代表會主席林逢宜,在這屆鄉代選舉涉及賄選,屏東地院一審判決當選無效;高雄高分院也駁回上訴,林當選無效定讞,除喪失鄉代資格,依法應解除鄉代會主席職務。
 二0一八年底的五合一選舉,南州鄉民代表第三選區呈現六搶三局面,無黨籍林逢宜以四百六十七票最高票當選,並獲選為這屆鄉代會主席。
 唯同選區最高票落選的林明達,卻對林逢宜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理由是檢方查獲林逢宜樁腳涉嫌以每票一千元買票被起訴及判刑。
 林逢宜表示,檢方查獲的涉賄者並非他競選團隊成員,也無法證明和他有任何犯意聯絡;但屏東地院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定林逢宜與賄選被查獲的涉案者具有犯意上的聯絡,依違反選罷法判林逢宜當選無效。
 林逢宜不服一審判決結果,提出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林當選無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