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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清明食品檢驗 2件不合格

台中市食安處前往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等進行抽驗祭祀食品。(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清明節將至,祭祀應景食材需求大增,台中市食安處至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等進行抽驗,未調味豆干、粿類、麵龜壽桃、蘿蔔糕、麵腸素肚、潤餅皮與花生粉祭祀食品,兩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已要求販售商及進貨業者下架回收。
 食安處表示,食材抽驗,檢驗防腐劑、著色劑、漂白劑、甲醛、動物用藥、真菌毒素等項目,抽驗「鑫億誠企業有限公司」的頂級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B1含量11ug/kg(標準值為2ug/kg),超過標準,移請源頭廠商所在地的雲林縣衛生局處辦;另外抽驗「素味魔麵、麵腸,檢出過氧化氫殘留,違反食安法規定,可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說明,穀類產品儲存不良會造成黴菌生長、產生黃麴毒素,長期食入具有肝毒性,加工時須注意原料及半成品儲存的溫溼度;此外,俗稱雙氧水的過氧化氫,雖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殺菌用,但不可殘留於食品上,食用過量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