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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自建社會住宅 首案明年動工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為實踐居住正義,市府採三階段、多管齊下務實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其中市府自建首案基地位於北區的小東路,共計三百五十戶,目前已委託建築師事務所進行工程設計,預計明年動工、一百十二年完工,未來可提供北區、中西區、東區市民及成大學生之需求。
市長黃偉哲強調,政府用多元方式取得社會住宅,不僅節省公帑,又可幫助民眾以平價承租,且不少社會住宅的區位佳、品質好,顛覆過去國宅或平宅的刻板印象。目前定義的社會住宅須滿足三項條件,包括由政府以多元方式取得的住宅、只租不售、提供給較弱勢者承租等。
都發局表示,社會住宅興建目標為二千戶,由公辦都更回饋取得八百五十五戶,預計一百十年至一百十二年陸續動工;市府自行興建則為一千一百四十五戶,預計一百十年至一百十三年陸續動工。
都發局表示,市政府規劃將三十%之社會住宅戶數提供社會經濟弱勢戶申請,七十%之戶數提供剛出社會、創業青年、剛成立家庭青年等需要短期幫助以及存頭期款購屋的一般戶申請。
市府興建社會住宅的財務自償規劃方式,在興建期係由市府全額融資,進入營運期時,則透過內政部非自償性經費補助及收租營運盈餘逐年償還貸款,目標營運五十年可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