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丘安/中壢報導
中壢市居家檢疫的謝姓男子自稱以為檢疫期已到,2日外出用餐且自行搭高鐵回台南鹽水老家,遭警方發現除要求謝男返回,也依規定移送市府衛生局裁處,最高可罰百萬元。
中壢警分局6日指出,轄內列管居家檢疫人員21歲謝姓男子,未依規定居家14天,2日上午11時12分許接獲警訊,發現謝男子已離開其住所,警方隨即尋找並以手機通知謝姓男子,即速回到住所,因為他居家隔離時間是在3日0時為止。
警方調查,謝姓男子約莫在2日上午11時12分離開住所後,到中壢區的洽溪路上一家店家用餐吃飯,並在下午2時20分許搭高鐵南下,下午3時47分抵達台南後返回鹽水區老家。
謝姓男子接獲警所電話後表示,他以為是在2日已經解除列管,不知道正確解除列管時間為3日0時;警方除要求謝男返家,也依規定製作查訪表後移市府衛生局裁處,市府衛生所稍後也表示。將重罰,最高可裁罰到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