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環保局為確保廢食用油流向合法,除了上網勾稽營運紀錄外,並交叉比對可能產生廢食用油名單,進行查核,環保局表示,希望業者將廢食用油交由配戴「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人員及車輛回收,以免觸法。
台南是美食小吃之都,提醒業者使用後的廢食用油,廢棄時都可以交付回收,如有回鍋油、過期的食用油,都屬可回收的食用油。機油、潤滑油並非廢食用油回收種類,不可與廢食用油混合回收。家戶回收後可交由環保局清潔隊進行清運,而餐飲業等事業單位所產生的廢食用油,應委託合法回收管道做回收。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南市統計一0八年度回收廢食用油數量達二千四百公噸,回收後廢食用油,可製成生質柴油原料、燃料油摻配用原料、硬脂酸原料及肥皂原料,不進入民眾的飲食鏈當中。
為確保廢食用油流向合法,除了上網勾稽營運紀錄一萬八千筆外,並交叉比對可能產生廢食用油名單共六百卅二家,進行查核後均符合規定;環保局說,為使產源確實申報廢食用油產出量,清除及處理機構更能完整申報營運紀錄,環保署建置廢食用油申報APP,提供便民系統,更能有效控管產源端之交付數量及流向,避免流入不肖業者遭非法利用。
環保局指出,廢食用油清運業者,若未依規定取得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而執行廢食用油清除工作,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處以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