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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翻覆案 監院糾正台鐵、交通部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鐵普悠瑪列車前年在宜蘭發生翻車事故,造成十八死、二百多人受傷的重大意外。監察院調查認為,台鐵的鐵路行車安全、組織文化、設備維修、程序操作、人員訓練及行車環境等,均有重大違失,十五日通過對交通部、台鐵的糾正案。
 普悠瑪事件中,監察院已於三月十日對台鐵局前局長鹿潔身、前副處長柳燦煌及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三人提起彈劾,並移送司法院公懲會審議。
 前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四時四十九分,台鐵六四三二車次普悠瑪號列車,行經宜蘭縣新馬車站月台前,因彎道過大造成八節車廂出軌,釀成十八人死亡、二百餘人輕重傷。
 監委調查指出,當時該列車動力時有時無,司機員於八堵站起四十三公里處擅自關閉ATP遠端監視系統,關閉後未通報,也未依規定重啟,造成列車以時速一百四十一公里高速進入新馬站月台前彎道,致車廂出軌而釀禍,財務損失初估新台幣九點五八億元。
 監委表示,本次意外是因台鐵的組織文化人員訓練等多項疏失接續發生所致,嚴重傷害民眾對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交通部主管全國鐵路行車安全的策劃與監督,顯有監督疏漏,也有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