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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量販店五一起禁用免洗餐具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擴大源頭減廢再進階,環保局十六日指出,北市十三處量販店(排除位於其內之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 五月一日起內用禁止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但疫情期間若需使用免先餐具,則要提供具體理由,以供備查。
環保局表示,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且不得以餐具套塑膠袋盛裝食物。環保局於去年八月十六日、二十日也邀集列管對象舉辦說明會,並全面發函通知相關業者,請列管業者逐一自我審核,確保各攤商皆瞭解本法令規定並配合執行。環保局也發送宣導海報,請業者於明顯處張貼宣傳。
環保局說,北市轄內五十五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已於今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十三處量販店將自五月一日起施行;為兼顧環保及食安,市府衛生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等食安規定,會不定期查察各量販業者食品設備及器具清洗,把關安全衛生。
環保局指出,如業者因應疫情需求需向環保局申請暫時提供免洗餐具,應一併說明無法確保餐具衛生而需使用免洗餐具的具體理由以供審核,並建議消費者仍以自備餐具為主,以業者提供的環保餐具為輔,盡可能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才是兼顧健康與環保永續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