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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高敏慧羈押抗告 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高敏慧涉以人頭浮報助理費,檢調日前搜索,並約談高女與助理黃麗珠等人,檢察官複訊後依貪汙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黃二人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十九日駁回抗告,維持羈押裁定。
 高院裁定指出,依檢方偵查卷證,高、黃二人涉犯貪汙罪嫌重大,涉犯重罪,有逃亡誘因,兩人之間供述矛盾,加上還有證人未到案,有羈押原因與羈押必要,因此駁回兩人抗告。
 高敏慧是升格前的台北縣議會第十四至十六屆議員,新北市第一至三屆市議員,已經六連霸,選區為第七選區的新北市三峽、鶯歌、土城、樹林選區。
 高敏慧被檢舉於議員任內利用親友等人頭詐領助理費,將錢挪做私用,新北地檢署六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搜索高女的樹林服務處,傳訊高女、黃女等十一人到案。
 高女雖否認犯行,檢察官複訊後,依貪汙罪等事由,將高敏慧、黃麗珠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三名被告各以五萬、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六人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