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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首例 搭台鐵未戴口罩挨罰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日前一名乘客沒有戴口罩搭乘台鐵列車,經列車長勸導兩次,仍不配合,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新台幣五千元,成為屏東縣首例因為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未佩戴口罩受罰案件。
 屏東縣衛生局表示,這名乘客是四月十八日搭乘台鐵三二一二次區間車,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列車長勸導兩次仍不配合,列車長依規定拒絕運送並向鐵路警察局舉發,衛生局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進行裁罰。
 衛生局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四月四日起民眾搭乘捷運、火車、高鐵等大眾交通工具,都要戴上口罩,若勸導不聽,可處新台幣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如果搗亂,則會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給予處分。
 交通部也於四月十五日公告為防治控制武漢肺炎所需,搭乘海、空運航班、高速鐵路、台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計程車及市區公車,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