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何姓女子與另一名女子口角,竟上網發文自創「台南狂犬新冠病毒」名詞,並稱對方為病毒散播者,被咬到後會出現意識模糊、顫抖等症狀,眼睛瞳孔縮小、臉色蒼白如紙,有如哈士奇犬一樣。台南地院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散播不實訊息罪,判她罰金兩萬元。
何女細故與黃女口角後,於今年二月廿六日中午,在台南市住處以平板電腦登入臉書,在社群網路杜撰文章,PO文指出,二月廿五日下午被不知名的動物咬了一口後,隨即出現了意識模糊、顫抖、發冷等症狀,經送醫檢查後發現身上有著不知名的新型冠狀病毒,就連醫師也不知道是何種病毒;在醫師積極的了解救治下,才得知亂咬人的新冠病毒媒介是個人,而其症狀諸如上述,還有眼睛瞳孔縮小,臉色慘白如紙,嚴重時可導致死亡或癡呆。何女同時張貼出黃女頭像及狗狗照片。
黃女事後發現自己肖像遭盜,被用於造謠,假消息在親友間傳開,造成黃女很大困擾,報警查辦。何女也在貼文後遭受網友抨擊,提醒散布假消息的嚴重性,何女發現玩笑開大了,自動將貼文下架。法官考量,何女事後主動刪除該不實訊息,且在同社團中刊登道歉啟事,認為何女已真心認知到自身行為過錯,具有相當悔意,從輕薄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