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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人判賠538萬 小S免賠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標榜全天然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七年前爆出使用人工香精的弊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逾千名消費者提起團體求償訴訟。台北地院二十八日判決生技達人公司,及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徐洵平應共同賠償五百三十八萬二千元。
 至於當年曾公開為胖達人站台宣傳的藝人小S,事後雖出面公開道歉,但也遭消基會求償。不過,法院審理認為,小S雖有出席開幕活動,並表達對麵包的看法與意見,但生技達人公司未將她的言論作為廣告,未達薦證廣告效果,因此駁回求償。
 生技達人公司旗下的胖達人手感烘焙店,於民國九十九年起標榜麵包「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絕無人工香精」,高價販賣麵包。
 一0三年間有民眾揭發該店使用「人工香精」,胖達人第一時間否認,經台北市衛生局調查而戳破謊言。胖達人雖認錯道歉,並提出賠償方案,但未被消費者接受。
 共一千零六十名消費者認為被欺騙,委託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加計三倍懲罰性賠償金及精神賠償,總計求償二千五百多萬元,每人最高求償金額為八萬二千餘元。
 法院判決指出,胖達人麵包經衛生局、檢方調查後,確實有不符廣告內容問題,消費者應有免於恐懼、獲得安心食用產品的權利,若消費者食用產品後,擔心健康受損、精神不安,已造成人格法益上的重大損害,確應負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審酌後,認為每名消費者獲賠償二千元為適當,另課以兩倍懲罰性賠償金,也就是說每人可獲賠六千元,並認定其中八百九十七人符合資格,判決生技達人公司及莊鴻銘、徐洵平共應賠償五百三十八萬二千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