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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核定110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二十八日公布,行政院核定的一百一十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全年總放假日數為一百一十六天,其中三天以上之連續假期有八個,其中,農曆春節自小年夜開始放假放七天假。
三天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八個,包括開國紀念日放三天、農曆春節假期放七天、和平紀念日放三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放四天、端午節放三天、中秋節放四天、國慶日放三天,及一百一十一年開國紀念日放三天。
人事總處表示,考量國人返鄉團圓需求,並適度舒緩年節交通,自一百零九年起,農曆春節調整為自小年夜開始放假,一百一十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為二月十日至二月十六日,共放假七天,考量各級學校寒假起迄日為一月二十一日至二月十日,經參據教育部意見,於二月二十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另,中秋節適逢星期二,九月二十日(星期一)調整放假,並於九月十一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所以,明年共有二個調整上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