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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案 1女求償獲賠717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八仙樂園五年前發生塵爆,造成近五百人傷亡,其中一名受傷的林姓少女向主辦人呂忠吉及主辦單位等公司提出民事求償。士林地院二十九日判決玩色創意、瑞博國際公司與呂忠吉應共同賠償林女七百一十七萬餘元。
本案是八仙塵爆案中相關民事求償訴訟中,首件被害人求償勝訴的案件。
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公司、玩色創意國際公司於民國一0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在新北市的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不幸發生粉塵爆炸,造成十五人死、四百七十多人受傷。
當時十七歲的林女指出,塵爆讓她受到身體面積百分之五十三的二至三度燒傷等傷害,向呂忠吉、瑞博、玩色等提起民事求償五百六十七萬多元,另也請求償懲罰性賠償金。
法院審理指出,玩色、瑞博公司未採取隔離色粉與電腦燈適切措施,也未告知現場人員色粉有塵爆危險及注意事項,所提供的派對服務,未符合當時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判決玩色、瑞博及呂忠吉應共同賠償五百六十七萬餘元。
此外,法院審酌玩色與瑞博舉辦派對活動獲利約四百二十萬元,判決兩公司應賠償林女懲罰性的賠償金一百五十萬元。總計林女可獲賠七百一十七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林女另向舞台公司、八仙公司、噴射色粉的志工求償,但遭法院駁回。林父則以女兒受傷,基於父女關係的身分法益受侵害重大,求償一百萬元,但法院認為林父僅短暫無法與女兒正常互動,駁回其求償。
呂忠吉已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年、併科罰金九萬元,經最高法院於一0七年底駁回上訴,呂忠吉已於一0八年初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