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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和平區長涉貪去職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原住民自治區和平區長林建堂於民國一0三年及一0六年涉及準收受賄賂罪及背信罪,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市府收到公懲會公文,預定八月二十二日進行補選,由和平區公所民政課長古志偉暫代理區長。
民政局長吳世瑋說,林建堂於民國一0三年底當選區長前曾向地方王姓人士募款,承諾當選後區公所機要秘書職務由其舉薦,涉及準收受賄賂罪;另在民國九十六年時以自己名義借名登記土地,後於一0六年否認借名登記並主張土地權利為依法購得,拒絕返還土地而涉及背信罪。
吳世瑋指出,林建堂去年六月經監察院彈劾通過並送公懲會,公懲會於五月二十五日公告林建堂區長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依法規定,市府派員代理且代理人員應以山地原住民為限,經通盤考量,派任民政課長古志偉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