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今年報稅因疫情影響延至6月底,專家提醒,政府補助、自費購買的助聽器都可以報稅,有購買助聽器的家庭,千萬別錯過列舉扣除的機會。
小安去年幫雙耳聽損、領有聽力身心障礙手冊的爺爺買了助聽器,他照著政府補助流程申請補助,助聽器總共10萬元,補助款1萬元。適逢報稅季,小安也困惑著「助聽器若已申請補助還可以報稅嗎?」
明基聽力照護網指出,政府有提供聽力障礙族群「助聽器補助」,先決條件就是要領有聽力障礙類別的身心障礙證明,依據「助聽器補助」步驟申請,政府會依照使用者年齡、經濟狀況、以及購買助聽器機型不同,將有不同程度的補助金額。
據財政部表示,身心障礙者因醫療所需而購買相關輔具,若核屬醫藥費性質應可列報扣除,購買輔具超過補助的差額可列舉扣除,例如像是購買助聽器、義肢及輪椅的費用,皆屬醫療支出,可列舉扣除。
因此,購買助聽器是可以作為醫療費用之列舉扣除的,但受領有補助部分則不能重複申報為列舉扣除。以小安來說,幫爺爺購買助聽器花費10萬元,扣除補助款1萬元,剩下的9萬元是可以列舉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