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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七千輛未繳去年汽燃費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台南監理站轄區一0八年汽燃費有一萬七千輛未繳。監理站表示,五月底已寄出違費處分書,繳納期限至六月三十日。逾期仍未繳納者,將依公路法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監理站轄區一0八年汽燃費應繳七十七萬八千輛。去年七月一日開徵,七月三十一日繳納截止,有八萬五千輛未繳。監理站去年九月底寄發補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去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限截止,仍有逾五萬七千輛未繳。去年十一月下旬,再以雙掛號寄發燃料費催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到目前為止,尚有一萬七千輛未繳。
監理站指出,一0八年汽燃費逾催繳繳納期限的車輛,目前已產生逾期罰鍰。依公路法規定,汽車累欠滿九百元以上、未滿六千元,逾期未滿一個月罰三百元。逾期一個月以上、未滿兩個月,罰六百元。逾期兩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罰九百元。逾期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罰一千兩百元。逾期四個月以上,罰一千八百元。若累欠六千元以上,逾期未滿一個月罰五百元。逾期一個月以上、未滿兩個月,罰一千元。逾期兩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罰一千五百元。逾期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罰兩千元。逾期四個月以上,罰三千元。機車累欠九百元以上、未滿一千八百元程,罰三百元。累欠一千八百元以上,開罰六百元。
監理站提醒收到違費處分書的車主,儘速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便利商店、各區監理所、站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