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牡丹鄉選出的原住民議員林采穎涉嫌違反刑事選罷法案,屏東地院三日判決林采穎無罪。 屏東地檢署於二0一八年大選期間,認為屏東縣議員林采穎涉嫌賄選,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後來,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宣判檢方敗訴,林采穎保住議員身份;當時聽到判決結果的林采穎激動地說,「還我清白,真的太感恩了」。 林采穎於二0一八年選前即因涉賄選案遭到羈押,一直到選後才交保,成為屏東縣議會最後一位就職的議員! 林采穎說,前年她只是載母親去醫院探望生病的表舅,母親包了一個慰問金給表舅,未料竟被檢舉成了賄選,她希望司法判決時應考量原住民文化,不該每次讓原住民成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