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殘詐保 友假戲真做撞死他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高雄市某牛排店吳姓店長六年前遭車撞飛至澄清湖死亡,因生前投保四千七百多萬元保險,引起質疑,檢警查出是牛排店金主陳柏裕與同夥共謀詐領保險金而殺人。最高法院四日依殺人罪將陳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三名共犯各判十年二月至十四年六月,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陳柏裕曾任保險業務員,吳姓死者原本只是送報生,經濟狀況不佳。
 陳男因此引誘吳男開設牛排店,並向九家保險公司投保鉅額保險,身故理賠金最高達四千七百多萬元。陳男並提供生活費、借錢給吳男,致吳男缺錢、欠債,再慫恿他製造身體傷殘等意外事故,詐領殘廢保險金,以減輕金錢壓力。吳男同意配合詐保,沒想到最後卻送命。
 民國一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在吳男同意下,陳男用菜刀砍傷吳的左手臂詐保,吳男獲二十萬餘元的理賠。不到三個月,陳男又用鐵鎚打傷吳男手部,由共犯林益田製造假車禍撞吳男,讓吳男斷手斷腳,請領更高保險金。
 同年九月二十八日晚間,吳男與妻子、陳男、牛排館員工張森安共同前往唱歌飲酒。次日凌晨,吳男、張男先離開,走在澄清湖環湖路自行道,張男假藉尿遁先離開,共犯陳弈全則依計劃開車從後方撞擊吳男,致其飛越環湖護欄、墜湖身亡。 
 高雄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將陳男等四人各判刑十四年至十七年六月。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將陳男判處無期徒刑,其餘三人張森安判刑十四年、林益田十四年六月、陳奕全十年二月。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