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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門號給詐團 通訊業者收押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橋頭地檢署十六日宣布偵破不法通訊行業者販售人頭門號供詐騙集團使用,檢警搜索傳喚通訊業者四十五歲呼姓男子、二十六歲張姓女子等十人到案,初步清點人頭門號九十五筆,詐騙獲利一千七百多萬元,呼姓主嫌聲押獲准。
橋頭地檢署表示,四十五歲呼姓男子涉嫌與同夥共十人,從去年五月起以數千元至上萬不等的價格,購得人頭身分證,再交由張、盧等人冒用人頭身分,至高雄市新興區不知情之電信公司門市申辦門號近百筆,將門號賣給詐騙集團,手機則販售牟利,專案小組本月十一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二路通訊行等四處據點,查扣行動電話SIM卡等物,拘提及傳喚業者呼男、張女、盧男等共十人到案。
檢方將呼姓、張姓、盧姓共犯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並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其中呼嫌裁定羈押禁見,張及盧則裁定三萬元交保,後續將由檢警追查其他共犯到案。
檢方調查發現,呼姓通訊業者提供資金,自去年五月間起透過管道,以數千至上萬不等價格購得或詐得人頭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等個人證件後申辦手機門號,隨即將人頭門號SIM卡,以每一人頭門號三千五百元之代價,販售予詐騙集團使用,手機則另販售牟利,詐騙集團取得人頭門號後,陸續詐騙三十八人,得手金額達一千七百多萬元。
檢方呼籲,民眾切勿任意將個人身分證件等資料交予他人,以免遭不法業者冒名申辦人頭門號或金融帳戶存摺供詐騙集團犯罪使用。業者也切勿以身試法,貪圖小利,販售人頭門號SIM卡供詐騙集團使用,最重可依刑法加重詐欺罪,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