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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邱志偉力推「新經濟移民法」
記者陸瓊娟/路竹報導
高雄是國家重要工業重鎮,勞動力需求旺盛,卻因「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籍勞工就業年限十二年,資深外籍人才無法續留。如今正值中美貿易戰,訂單由大陸轉移台灣,紛至沓來,更加凸顯人力不足、人才斷層,產業營運壓力倍至,立委邱志偉二十五日邀集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部、及產業代表,在路竹區公所召開「外籍勞工就業年限困境暨新經濟移民法」座談會,共商留才、攬才之道。
立委邱志偉指出,目前的外勞政策在就服法中規範,其功能是補充性勞工的政策,既然外勞是補充性,就一定會有就業年限。外勞在台就業的年限,從立法之初的兩年,修法調增到三年、六年、九年,一直到現在的十二年,看護工則是十四年。雖然民間不斷要求取消年限,但顧慮到衝擊本國勞工之就業機會、外勞年金權益、及勞工國際公約之家人團聚權,故一直難有共識。因此要徹底解決這項顧慮,便應往移民法制去解決。
國發會已針對外國專業人才及中階技術人力提送「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予立法院待審。其中,「中階技術人力」定義之一,即指在我國工作六年以上之外勞,只要具備專業證照或證明、薪資符合一定標準 以上,便可由雇主提出永久居留或歸化我國籍之申請,其家屬可依親。惟政府每年會訂定中階技術人力總額及產業配額,予以總量管制。
勞動部表示,有關外勞之技能專業證照的取得,我國現在不僅未限制外國人不得考照,且技能檢定中心已針對外籍勞工提供紙本學科試題加列母語輔助服務,目前有:泰國語、越南語、印尼語及菲律賓,現在正值第三梯次檢定辦理期間。有些產業不適用技能證照,未來會邀集產業工會或協會一起商討專業能力認證之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