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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會助理涉共諜案 2羈押
記者黃必成、陳虹伶、湯朝村/綜合報導
檢調偵辦曾擔任國會助理的男子李易諴、陳惟仁及林雍達等三人涉共諜案,查出三人涉嫌蒐集國內各部會開會紀錄及人事機密資料,並交付中國大陸,前天依違反國安法發動搜索、約談三人到案,訊後諭令林男十萬元交保,另認定李、陳涉嫌重大,十八日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縣長張麗善昨天針對媒體報導前助理、亦是虎尾鄉親李易諴涉共諜案,她說擔任立委期間,李是偶而義務協助,幫忙處理記者會事務,並未有干預法案等相關事務,在她辭立委後就未曾連絡;張麗善強調,國安議題是非常嚴肅的問題,司法單位應當嚴正辦案,勿枉勿縱。
目前是嘉義市副市長的陳淑慧十八日上午回應表示,二00八年遞補不分區立委後,陳惟仁及林雍達兩人透過前立委陳進丁介紹進入她辦公室,但隔年為提升國會問政效率,需要熟悉法案的人,經調整辦公室人事,兩人當時就離職,由於時間太短暫,對兩人印象不深。
北院昨日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審理指出,李、陳二人違反國安法嫌疑重大,且國安法案件具高度隱蔽性,相關證人陳述將嚴重影響偵查成敗,考量仍有多名證人未到案,且二人發展組織期間不短,接觸對象又多,恐有勾串證人之虞,裁准羈押禁見。
李易諴、陳惟仁及林雍達過去均曾擔任立委助理,調查局獲報指出,三人卸任國會助理後疑被中國大陸吸收,涉嫌從民國一0三年起至一0七年間,藉由過去任職國會與媒體圈的人脈,穿梭於各媒體記者及公部門。
三人為了取得有用資訊,平日大多利用請吃飯、喝咖啡、聊天等套交情的公關模式,蒐集包括外交部、陸委會等內部會議記錄資訊、人事機密檔案等資料,再轉交給對岸,甚至拉攏民眾加入組織。
檢調追查多年,認定三人行為涉犯國安法的發展組織罪嫌,十七日發動搜索行動,約談李、陳、林三人及十多名證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昨日凌晨將林男諭令十萬元交保,李、陳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